你好,没有宅基地怎么办

03-18

没有宅基地证,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:
1、向村委会提交申请
2、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;
3、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材料并现场勘测;
4、县政府审批后公示;
5、建房验收合格后,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
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
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、赠与住宅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,不予批准。
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,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。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没有宅基地证,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:
1、向村委会提交申请;
2、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;
3、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材料并现场勘测;
4、县政府审批后公示;
5、建房验收合格后,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。
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、第四款的规定,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
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
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法律依据: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、第四款
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
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没有宅基地的处理流程为:
1、向村委会提交申请;
2、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;
3、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材料并现场勘测;
4、县政府审批后公示;
5、建房验收合格后,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若问题紧急,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。

上一篇:我的工资还没发,是怎么回事? 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天水律师 三门律师 成都律师 安义律师 衡阳律师 贺州律师 安康律师 玉树律师 律师咨询网 杭州欠款追讨 成都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湛江律师 酒泉律师 安福律师 青原区律师 涡阳县律师 阜阳界首市律师 深圳宝安区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武汉武昌区律师 沛县律师 天津律师 保山律师 广州南沙区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深圳律师 武汉律师 常德律师 株洲律师